刑辩说:“药神案”需要被继续关注

  发布时间:2020/3/25 14:51:23 点击数:
导读:观看视频请点击“我不是药神”电影播出后,感动了无数国人。销售假药罪概述。新法出台后,许多案件得到较好的处理。许多媒体在关注后认为药神案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并且认为这些抗癌药已经纳入医保,问题已经从源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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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电影播出后,感动了无数国人。

销售假药罪概述。

新法出台后,许多案件得到较好的处理。许多媒体在关注后认为药神案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并且认为这些抗癌药已经纳入医保,问题已经从源头解决。但实际上问题依然严峻,纳入医保的仅是一小部分,并且有限额,吃不起的还是吃不起。

目前对药神案的处理主要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实际是个口袋罪。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也很重。《药品管理法》修改后,应当是希望对药神案从宽处理,但以非法经营罪量刑并无此效果。如周小羊律师办理的东台药神案,销售金额仅60万左右,但建议量刑也要5年。这种处理方式又陷入了机械司法,重法条,轻法益,如内蒙古玉米案。人民群主的生命健康法益和药品管理秩序法益到底何重何轻?

对于药神应当网开一面,实践中也有案例对药神判处无罪甚至不起诉,但大部分仍然机械化处理,以非法经营罪快速推进。

对于东台药神案希望大家予以关注,东台药神非常良心,总共销售60万,获利才3万,进一盒药820元,运费20-30元,卖给病人只卖880-900元,且仅销售奥希替尼和乐伐替尼。销售量不大,但是正好突破50万标准,对其处以5年有期徒刑实在过重,病人也在为其写求情信。这些药在国内购买,除去医保,还要5万左右一盒,每个月花销除去医保4万元左右,而从药神处购买每有花销仅1000元左右,对这种现象药神是难以去打击的。

希望大家对“药神案”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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