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打非法采煤 关闭5类煤矿停产整顿10类煤矿

  发布时间:2007/12/12 10:30:06 点击数:
导读:针对山西洪洞新窑煤矿“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暴露的问题,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煤专项行动,对5类煤矿实施关闭,对10类煤矿进行停产整顿。要关闭的5类煤矿是:非法采矿的;已吊销证照并确…
针对山西洪洞新窑煤矿“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暴露的问题,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煤专项行动,对5类煤矿实施关闭,对10类煤矿进行停产整顿。

    要关闭的5类煤矿是:非法采矿的;已吊销证照并确定关闭,但尚未按要求实施关闭的;证照不全或过期、停产整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以掘代采的;私自采购、储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山西省政府还要求10类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这10类煤矿包括:一、《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在年产60万吨以下未按“一井一面(工作面)两掘(掘进点)”要求布置开采的;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职工工伤保险交纳率和全员培训率未达100%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岗的;三、劳动组织、用工管理混乱,承包、转包、以包代管的;四、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六、没有为下井人员全员配备自救器或入井人员未佩带自救器的;七、井下使用三轮车进行运输和使用其他非防爆设备的;八、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规定和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技术资料与实际开采现状不符的;十、未执行《山西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存在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左木乡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井下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名矿工遇难,18人受伤。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认为,该矿虽然“六证”齐全,但存在五大严重问题,即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违规作业、以掘代采;管理混乱、严重超员;盲目施救、蓄意迟报;打击非法不力、疏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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