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情况不计入建筑面积

  发布时间:2007/6/14 16:10:15 点击数:
导读: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10种情况包括: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
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10种情况包括:
    1.层高小于 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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