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件提推进户籍改革 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

  发布时间:2008/10/19 18:09:20 点击数:
导读: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此次会议把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农村改革的首要目标,紧紧围绕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农村制度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中新社发徐洪云摄中新网10月19日电新华社今…

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此次会议把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农村改革的首要目标,紧紧围绕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农村制度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 中新社发 徐洪云 摄

中新网10月19日电 新华社今日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文件中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文件提出,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文件提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文件也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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