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老板之子”欠下巨债失踪

  发布时间:2008/12/18 9:19:49 点击数:
导读:12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海曙区凑⒔?58号都市仁和大厦10-1宁波晶苹果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苹果”)时,里面已经是一片狼藉:地上扔满各种文件,桌上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还放着数个吃剩的快餐盒…

12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海曙区凑⒔?58号都市仁和大厦10-1宁波晶苹果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苹果”)时,里面已经是一片狼藉:地上扔满各种文件,桌上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还放着数个吃剩的快餐盒,十几个人正在往外搬东西。这些人自称是债主,曾借给“晶苹果”老板姚茂刚不少钱,但现在这个老板不见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资料显示,“晶苹果”的法定代表人名叫姚茂刚,公司于2006年8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218万元人民币,经营内容包括:电子产品设计、研发;玩具设计;家用电力器具、服装、电子产品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记者在几份旧文件中找到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显示:姚茂刚生于1987年,象山丹城人。

  22岁老板很讲“义气”

  业务员小陈(化名)2007年通过朋友介绍和姚茂刚相识。说起一年多的合作,小陈毫不犹豫地选择用“愉快”来形容,“因为他从未拖欠过货款,直到去年年底公司一直都在赚钱。”

  姚茂刚不止一次向小陈提起,218万注册资金是“做房地产生意的父亲给自己的零花钱”。小陈说,姚茂刚平时都是以宝马车代步,还于2007年初在鄞州区金庭名苑按揭买了一套房子。

  “低调、老实”,是小陈对姚茂刚的评价。在他看来,22岁的姚茂刚很讲义气,平时也愿意在朋友身上花钱,“所以大家都很相信他。”当姚茂刚向小陈提出借5万元周转时,小陈爽快地答应了,而姚茂刚也表示会在一个月内归还。

  从今年9月开始,小陈陆续接到客户催讨货款的电话,“以前一般都是打给公司财务要钱的。”意识到不对劲的小陈多次向姚茂刚催讨货款,“每次他都会先支付一部分。”姚茂刚还承诺,过年前一定会将拖欠的所有货款付清。

  12月4日早上10点左右,到公司办事的小陈看到姚茂刚坐在办公室里翻电话本。出于好心,小陈提醒姚茂刚尽快把手头的废塑料卖掉回笼资金。不一会儿,姚茂刚说要外出,便一去不返。

  小陈发现,和随后找上门来的债权人相比,自己的5万元只是小意思。时至今日,“晶苹果”还拖欠客户的30多万货款,让小陈很头疼。

  借钱给他的都是朋友

  在银行工作的叶先生没有透露自己借了多少钱给姚茂刚,但自从姚茂刚失踪后,他就每天耗在“晶苹果”的办公室里。更让叶先生郁闷的是,因为之前觉得姚茂刚是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他还介绍了其他朋友给姚茂刚认识。

  “原本说好最近还钱的。”12月4日中午,发现姚茂刚的电话打不通后,叶先生在“晶苹果”一等就是一个下午,但他等来的却是另外10几个债权人,“有朋友,也有投资公司,当天就有人把公司的手提电脑拿走。”仅14日当天,大家初步统计的借钱金额已接近千万元。

  第二天早上8点,叶先生再次来到“晶苹果”时不由大吃一惊,债权人的数量已增加到20几个,借钱数额也已高达1400万元,至今仍是不完全统计。

  记者在采访中听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朋友”,几乎所有借钱给姚茂刚的人都是他的好朋友,朱先生也是其中之一,他和朋友一共借给姚茂刚40余万元。

  朱先生和姚茂刚也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相处一段时间后,“感觉对方人还不错”。朱先生知道姚茂刚在从事废塑料生意,因为市场还有利润空间,他打算和姚茂刚合作。

  当初,姚茂刚向朱先生借钱时,是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但据朱先生了解,姚茂刚应该是拿这40几万去办理“清关”手续,“因此这40几万应该是货款。”所有“清关”手续在12月3日就应该完成,但朱先生却等来了姚茂刚失踪的消息。

  他的身份是虚构的

  “这个只有22岁的小伙子到底去哪里了?”自从12月4日姚茂刚不见后,债权人花费了很多心思做了很多工作,希望能找到他,解开大家心中的谜团。

  在姚茂刚位于象山丹城的家,债权人发现姚茂刚“做房地产生意”的父亲只是一名小工,而“晶苹果”的另一名股东周小林是姚茂刚的姑父,在一家席梦思厂工作,“他还有个表叔在慈溪打工,有个妹妹是纺织工。”而姚茂刚本人曾从事设计工作。

  经过几天的努力,债权人甚至还查到姚茂刚经常开的那辆宝马车已经在12月5日上午9点过户的信息,“姚茂刚把车经由中介抵押给典当行,而典当行很快把车转手给一个二手车商,现在这辆宝马车已经过户给外地人。”而典当行以只有警方才能调取为由拒绝向债主们提供监控录像。

  尽管意识到追回钱的可能性很小,但原本素不相识的债主们还是决定联合起来,“我们始终认为凭他的年纪和阅历,无法独自完成这样的骗局,他的背后是否还有人在操控?”

  建议债主尽快起诉

  债权人们告诉记者,他们曾向派出所和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经侦大队报警。昨天,记者从海曙经侦大队了解到,公安经侦大队只受理刑事案件,如果债权人手头的材料和证明齐全,经过进一步审核后可以受理。如果只是一般的经济纠纷或民事案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债权人擅自搬走“晶苹果”公司财物的行为,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律师陶旭峰表示,债权人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那么,债权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陶律师建议,债权人可以凭手头的欠条,在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一般只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

苏州律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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