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民一庭推行“五法”提升问题查摆质量

  发布时间:2008/7/2 14:03:52 点击数:
导读::“五法”,着力在查准、查实、查深、查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问题查摆质量,增强查摆问题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标杆比较法。对照科学发展观、“三宽”、“三创&rdquo…

五法,着力在查准、查实、查深、查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问题查摆质量,增强查摆问题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标杆比较法。对照科学发展观、三宽三创要求,按领导干部、审判人员、一般干警三个层面,分别选择学习对比参照目标,对照先进单位,深入查找思想观念、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作风、能力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增添发展的措施,切实解决标准不高、眼界不宽等突出问题。

二是换位查找法。以换位思考为重点,在全庭广泛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律师假如我来法院办事等讨论活动,从当事人角度冷静反省自身、思量服务、考量工作,以当事人的要求作标准,从中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审判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

三是人人倒推法。坚持从涉及民生的、群众最迫切希望解决的和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入手,采取人人倒推查找,看思想观念是在那个方面没有得到解放、看条条框框在哪个方面没有突破好、看工作措施在哪个方面变得软弱无力而造成问题久拖不决,让人人弄清自己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通过人人倒查,既防止把问题一味推给上级,又防止把矛头一味指向社会和当事人。

四是否定反思法。坚持自揭伤疤,勇击痛点,对作风建设等工作进行反思,看是否存在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可以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从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一些相同或相似的缠诉闹访案件,反省自身,查找本合议庭本人在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围绕本合议庭本人已审结或者已经审结,但群众不满意的案件,重新审视,深刻反思,找准矛盾症结,深挖问题根源。通过否定反思,自评自结,切实解决教条主义、本本主义、不敢试、不愿改等突出问题。

五是求医问药法。坚持开门纳谏查问题,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归纳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上门求诊找问题,采取外出走访、专题调研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查找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确保问题查摆不缺不漏。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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