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尴尬

  发布时间:2008/7/31 10:56:40 点击数:
导读:2002年3月,浙江省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何永福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合一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隐名股东的问题,也就是章程规定的股东与实际出资的股东不一致,这个隐名股东还是国家公务员。隐名股东是人们对在…


2002年3月,浙江省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何永福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合一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隐名股东的问题,也就是章程规定的股东与实际出资的股东不一致,这个隐名股东还是国家公务员。

      隐名股东是人们对在公司里投了钱,但是却没有股东身份的投资者的通俗叫法。由于隐名股东没有向股东一样在国家工商机关登记备案,通常情况下,只赚取分红而不承担股东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国家公务员在公司里担任隐名股东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浙江省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何永福:我们感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会扰乱我们这个行业内部的一些管理,同时股东之间肯定会产生一些矛盾,所以我们就将来信转到了台州市注协,请台州市注协去调查核实。

      接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来的举报信之后,浙江省台州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剑光,立即对举报信的内容进行了调查。
      举报信中所说的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位于台州椒江区,事务所存在持有暗股的隐名股东的事情,大家已经有耳闻,检查组的到来验证了这一事实。
      调查组查实举报信内容后,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文件,要求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立即取消所有持有暗股的隐名股东。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省注协的这个文件下来以后,我们就召开股东会,进行整改,主要是为了整改。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他们开完会之后第二天,董事长王建红她跟我谈,谈话的内容是,她说我们董事会一致同意,你的股份退给你,叫我走。
      随后王所长给了王精锐这份股东会的决议,要求王精锐到财务办理退暗股的手续。王精锐感到非常迷惑,自己本来是举报公务员持有暗股隐名投资的事情,怎么自己也是暗股了。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暗股我不知道,反正我跟她讲,我一直来讲我不承认暗股,我是暗股大家都是暗股。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他这个完全是强词夺理,我们已经实行那么多年了,他到我们事务所一直是按暗股给他,我们在财务上,他的分红,我们都没有把他放到股东里面分红,就是作为暗股分红给他,另外跟三个同志放到一块分给他的。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这个不知道就是感觉到,理直气壮我是个股东,我就这么感到的,你说我是暗股,你也是暗股。
      王精锐本来要举报国家公务员在公司里持有暗股隐名投资的事情,却没有想到,自己也被牵连进来,甚至被取消了股东资格,这个结果让他很意外。
      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会存在隐名股东?
      1999年6月,在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担任副局长的王建红办理了内退手续之后,决定开办会计师事务所。此时退休在家王精锐,由于闲不住,也正在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因为她那里没有人,因为要办事务所有条件,必须要有五个注册会计师才能办事务所,她没有条件办,她非得把我们这些人,还有其他的人交上去她才能办,否则的话她没有资格办事务所。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开始是不够,但是后来我们已经够了,因为注册会计师是可以流通的。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她本身叫我做发起人,我们共同发起组建成立一个事务所。
      在当时的这份章程草案中,有6个发起人,其中,第四个人就是王精锐。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他原来是作为发起人,给他列入的,但是省里面不同意,给打回来了。
      原来国家财政部有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中,退休人员不能超过40%,正是因为有这道槛,老王不能作为发起人。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我们开始的时候八个人作为股东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上第五个就是王精锐,出资4万零5百,比例是13.5,这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份协议以后我们在事务所分配过程当中,都是根据这个出资人协议书来进行分配。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我是明明白白的股东,不折不扣的股东,讲我是暗股,其他都是暗股。我是八个人协议中的一分子,八个人协议,其中一个是暗股,其他都是的,一样的。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这是个内部协议,这不生效的。法律上不生效的,是我们内部做的一个内部协议。我们这里有一个正式的出资人协议书,上面没有王精锐的名字。
      两份协议书的内容完全一样,不同的是,王精锐提供的这份协议书的出资人是8个,而王所长提供的这份协议书的出资人是5个,少三个人,这三个人分别是王精锐,于成奎和苏荷勤。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两份协议呢?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因为成立事务所根据要求是要60岁以下的,丁成奎是超过了60岁了,不允许进入股东了,王精锐他是退休人员,苏荷勤他是即将退休的,这种情况,不能作为显名股东,所以都作为暗股。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主要还是想隐瞒政府公务员参股这么个事实,因为政府公务员报上去,肯定来讲,你这个事务所上面批不准。
      王精锐所说的这个公务员就是苏何勤,他的名字也同样没有出现在有5个出资人的协议书里面,他也是一个暗股。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章程里面规定了,是几个股东就是几个股东,只有这几个股东才能行使事务所股东的权利。
      关于公司的成立,王精锐和王所长各有一套说法,也各拿出了一份协议。两相比较,应该说,王所长那份有5个出资人的协议书更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份协议已经在工商局登记备案。而从一般的常理来推断,这样重要的文件,王精锐作为公司的监事是应该知道的?那王精锐为什么说不知道呢?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因为八个人的协议,我本身也没有直接参与进去,名字没有亲自签,我请假了,叫人代签的。
      原来在王精锐根本就没有参加出资人会议。那么,在这份有8个出资人协议上,王精锐的签名是谁签的呢?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王精锐:他们开会的时候,知道我也没有什么意见,由王建红打电话告诉我的,他说你不方便的话,不来也行,我给你代签,我讲完全可以,你可以代表我签字,签了字我认可, 我承认,我同意。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我记得我为了这事,专门打电话告诉过他,我说老王,这个事情没办法,因为你资格不够,我们只能给你作为内部股份,照顾你,他当时说,没事没事,我不在乎钱的,他还这样讲,我说只要能理解就行。

      而王精锐坚决否认王所长曾经在电话里通知过自己是暗股。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王建红:我跟他谈的时候,还有一个姓陶的我们另外一个股东也在场,她还记得到,她说给他讲过的。
      合一会计师事务所陶剑容:当时所长通知他的那个时候,他就知道他是暗股,真的当时觉得挺照顾他的,到最后他反倒咬过来,有时候我跟所长讲,我说你是个农夫看那个蛇冻的发僵了,冷得很,他放在怀里,谁知道蛇一苏醒过来咬了他一口。

      明明是股东,却被写成了持有暗股的隐名股东,而现在这种暗股也被取消,这个结果,令王精锐一家人不能接受。于是2002年7月王精锐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合一会计师事务所取消自己“暗股”的通知无效,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立即到工商部门办理王精锐成为股东的变更手续。

      法院认为,合一会计师事务所在工商登记登记的股东名单中没有王精锐的名字,但是,王精锐和全体显名股东签订了出资协议并实际出资,分享红利,应当认为公司全体显名股东对王精锐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力是知道的,所以,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应该确定王精锐的股东资格。但是,由于王精锐起诉的时候已经超过60岁,所以当退股。

      2002年12月20法院做出判决:台州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做出的取原告王精锐股份的通知无效。但是驳回王精锐要求合一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股东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

      从法院的这个判决来看,虽然法院承认了王精锐的合法股东身份但是王精锐需要按照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办理退股手续,也就是王精锐最终还是没有成为合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式股东。

      浙江省台州椒江区人民法院法官许秋波:隐民投资并不是一道护身符,也就是说,你不能采取隐名投资的形势,来获取你不应当获取的利益,也就是说,法律对于那些不符合公司法律投资主体身份限制的那些隐名投资者来说,不予以保护,他不去人,他的股东资格不保护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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