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人冒充亲友接站骗财获刑

  发布时间:2008/9/22 16:01:36 点击数:
导读:本报讯9月19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剑深、曹勇、罗军一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4月,被告人王剑深与曹勇合谋,采用冒充亲友接人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4月5日下午,王剑…

本报讯  9月19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剑深、曹勇、罗军一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4月,被告人王剑深与曹勇合谋,采用冒充亲友接人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4月5日下午,王剑深用手机连续拨打上海火车站北广场某小卖部的公用电话,期间适逢被害人刘某用该电话拨打朋友的手机,当其摘机拨号的瞬间,王正好已拨通该电话,由于两人在拨打电话的过程中存在极短的时间差,公用电话的铃声并未曾响起,故刘某误认为已经拨通了朋友的电话,可实际上和她通话的却是早已编织好陷阱的犯罪分子。王剑深在和被害人通话过程中,谎称刘某的朋友有事,委托其来接刘,并称刘某朋友的手机快没钱了,为了方便联系留给刘某一个新的手机号码,让她乘962路公交车到鸿兴路站下车等一个叫“刘伟”的人来接。王剑深随即告诉曹勇被害人的衣着特征。曹勇便乘坐出租车赶到鸿兴路公交站,见刘某在等候,便下车上前自称是来接人的“刘伟”,同时编造谎言称因着急接她,开车来时撞了人,车被交警扣押,需要钱赔偿,并让刘某接听王剑深的电话,王剑深让被害人帮忙垫付。刘某出于信任这两个“热心朋友”,就将自己的建设银行卡及密码交给了曹勇。曹谎称先到交警处办理手续让刘某耐心等候,随即携卡逃离现场,然后通过自动取款机从卡内支取现金2万余元。

    5月14日,王剑深和曹勇采用相同的方法继续进行诈骗,从被害人手中骗取现金1000元准备逃逸时,被跟踪到此的便衣民警抓获。曹勇被捕后,王剑深仍抱着侥幸心理,伙同他人继续实施犯罪。在公安机关布控下,今年6月5日再次进行诈骗活动的王剑深被抓获。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发现近期利用旅客寻人的急切心理,冒充亲友接站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频频发生,该院一个月内已审判类似案件3起。因此,提醒广大旅客提高警惕,对陌生人员以受亲友委托接站的情况严加注意,切实核对身份,尤其是要加强个人财物的保管,谨防落入犯罪分子编织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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