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时间安排及对外语报名条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8/9/23 10:40:44 点击数:
导读:北京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时间安排及对外语报名条件的说明  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10月中旬结束,据此,我院法律硕士推免工作的时间安排大致如下:  1.9月10-26日,接收并初步…

北京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时间安排及对外语报名条件的说明

  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10月中旬结束,据此,我院法律硕士推免工作的时间安排大致如下:

  1.9月10-26日,接收并初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个别学校学生的正式成绩单和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较晚才能出的,需向我院特别说明后,在10月15日之前必须提交);

  2.9月26、29日,通知初步通过资格审查者来北大参加复试的具体安排,并在网上公布复试通知;

  3.10月7日,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到法学院(老法学楼108)签到,领取复试准考证,交验外语证明材料原件,补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

  4.10月8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届时将在法学院网上公布;

  5.10月13-17日,书面通知申请人接收结果,公布法律硕士免试生初取名单;

  6.10月23-31日,申请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北京地区的学生,考点选择北京大学;外埠学生根据所在省招办和所在院校要求,通过互联网提交报名信息;

  7.11月10-14日,申请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北京地区的学生在北京大学办理,外埠学生根据其省招办和所在院校要求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8.2009年5月,进行资格复审,请按资格复审的要求补齐全部材料;

  9.2009年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关于外语报名条件的说明:

  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的申请人,需提交下述反映自身外语水平的证明材料(之一即可):国家英语四级优秀或600分;国家英语六级通过或430分;TOEFL600分(或新托福100分);GRE2000分;雅思6分。一外为小语种的,一般需获得专业四级证书。

  北大法学院联系电话:62755028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0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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