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婚姻登记“抹”掉8年婚史 涉港当事人起诉民政部门

  发布时间:2008/9/23 10:46:40 点击数:
导读:“我和妻子都‘结婚’8年多了,如今却被告知要重新登记结婚,这将意味着我和老婆孩子还要继续忍受5年的一家四口分居两地、无法团圆的日子。而且,我的两个孩子也将成为非婚生子女。民政部门的失误却要…

“我和妻子都‘结婚’8年多了,如今却被告知要重新登记结婚,这将意味着我和老婆孩子还要继续忍受5年的一家四口分居两地、无法团圆的日子。而且,我的两个孩子也将成为非婚生子女。民政部门的失误却要让我们一家来承担,这对于我来说,是根本不能接受的,相信法院会给我一个明确的结论,确认我当年的结婚登记有效。”

  9月19日中午,结束庭审走出法院的刘刚(化名)仍然内心难以平静。

  喜 有情人结良缘

  刘刚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所属的乌鲁木齐县人,1996年9月,26岁的他因工作调动来到深圳。1997年2月,刘刚与公司同事广东女孩小黎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

  同年8月中旬,就在刘刚精心经营着自己的爱情时,小黎随家人迁居香港。时间一长,刘刚无法忍受相思之苦,决定和小黎结婚。

  1999年2月,在广东省海丰县,刘刚和小黎举行了简单而又热闹的婚礼。

  同年11月,刘刚与小黎在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

  怒 婚姻登记有瑕疵

  之后,两个女儿相继出生,但由于两地分居,刘刚和小黎甜美的爱情中多了几分苦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香港居民结婚满5年,配偶可到香港定居。”刘刚最大的梦想就是一家人能在香港团聚。

  到了2004年12月,刘刚和小黎结婚终于满5年了。为了全家能尽快团圆,刘刚开始积极办理定居手续,并很快将有关材料准备齐全。

  就在刘刚回新疆办理相关手续时,令人意外的事情出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人员告诉他:“你的结婚登记有瑕疵。”

  刘刚大吃一惊,在详细询问后,他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结婚时,需到自治区指定的四个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具备办理这类婚姻登记的管辖权,属于越权办理。

  为了早日办好相关手续,刘刚开始四处奔波。

  时间一晃到了2008年8月,奔波多年的刘刚一怒之下将乌市民政局起诉到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要求乌市民政局纠正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民政部门的错误行为,并对此进行补救,确认他当年的结婚登记有效。

  问“谁还我8年婚史?”

  “刘刚的确来过多次,可事情并不像他所说得那么简单。”近日,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到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民政部门调取相关资料时才了解到,“刘刚和小黎出具的结婚证虽然盖的是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民政部门的印章,可是结婚证上没有登记证号,水西沟乡民政部门也没有刘刚和小黎结婚的登记档案。”

  “刘刚和小黎的婚姻应属于无效婚姻。”这位工作人员说,水西沟乡民政部门对涉港婚姻不具有登记权,因此,就算水西沟乡民政部门曾为刘刚和小黎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越权行为。而越权登记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9月19日上午,此案在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乌市民政局的代理人称,刘刚起诉的应当是作出婚姻登记的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人民政府,乌市民政局不是作出行政行为的部门,不应成为被告。刘刚对水西沟乡民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提起复议,而不是向乌市民政局。刘刚应当起诉水西沟乡人民政府,要求确认婚姻无效,然后到具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登记。

  “明明是民政部门越权登记,却要我来承担后果!”刘刚认为这对他很不公平。“为了尽快办理到香港定居的手续,早日和老婆孩子团聚,我已四处奔波了好长时间。而办这个手续的前提是我和妻子必须有5年的婚龄,所以我才起诉民政部门要求尽快纠正其错误,从而确认我已经8年多的婚姻有效。”

  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对案当庭审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追踪报道。(潘从武 吴亚东 侯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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