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结束 7万条意见聚焦9大热点

  发布时间:2009/2/17 16:14:45 点击数:
导读:《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已于昨天(15日)结束。草案自2008年12月28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以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提出意见。截至昨天18时,已在中国人大网上征集到意见68027…

《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已于昨天(15日)结束。草案自2008年12月28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以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提出意见。截至昨天18时,已在中国人大网上征集到意见68027条,分为9个主要方面。

  在最受关注的九大热点中,“建议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高居榜首,分列第二位和第三位的意见分别为“缴费负担偏重,建议适当减轻”和建议“取消或者降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其他6个方面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对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作进一步规定”、“应当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在设计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时,做到相对公平,避免因职业、身份、地区的不同社会保险待遇差距过大”、“社会保险应当提高统筹层次,尽快做到全国统筹”、“加强对社会保险的行政监督,理顺监管体制”、“授权性条款太多,建议明确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缴费费率、养老金计算标准”。

  “建议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呼声高

  许多意见提出,国家应当实行全民强制社会保险,不分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及自由职业者。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的意见建议,增加有关服兵役人员在服役期参加社会保险的内容,将服役期视同缴费期。

  对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不少意见提出,养老保险要做到广覆盖,同时却规定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能领取养老金,等于将已经纳入保险的职工再排除出去,这让人不能理解,建议取消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确立“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待遇计算原则。

  社保统筹成焦点 期待社保“全国通行”

  社保关系无法在全国联网一直是人员流动的大障碍,因此,在《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中,反响最强烈的就是草案中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方法,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将逐步实行全国统筹。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今后社保将由“地方粮票”变为“全国粮票”,而这一方面将为队伍庞大的跨省区打工者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

  按照目前的社保体制,投保人要累计缴费15年,退休后才能拿到养老金。但很多在外打工的人尤其是农民工流动性大,很少能达到这一要求。而社保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又不能有效对接,养老保险关系也就无法转移接续。社保如果能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就非常有利于人员的自由流动。此外,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管理分散在2000多个县、市中,也非常不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来源: 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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