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开设黑诊所 患者起诉索赔万元

  发布时间:2009/4/10 21:48:40 点击数:
导读:中国法院网讯因感冒到“小诊所”治疗后出现心慌、无力、麻木等症状,怀疑与不当用药及治疗有关,于女士将无医师资格,无营业执照的“诊所”老板张女士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

中国法院网讯   因感冒到“小诊所”治疗后出现心慌、无力、麻木等症状,怀疑与不当用药及治疗有关,于女士将无医师资格,无营业执照的“诊所”老板张女士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万元。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于小姐在起诉中诉称,今年1月30日,我有些感冒遂到张女士开的小诊所就医。经过简单询问后,张女士给我开了一个药方,让我打针,她同时将3支头孢针、2支双黄莲针、4支利巴伟林针、扑尔敏针与3瓶葡萄糖混合为注射液体给我注射。一天内,我被注射了6瓶该混合液体。第二天早上,我感到舌头麻木、左半身力弱、心慌,并逐渐变得语言不清。于是我又找到诊所就医。张女士给我换了药进行注射,该药的成份为:2瓶炎琥宁针、2瓶清开灵针与3瓶葡萄糖,注射该药时,张女士告诉我要多喝水、多排尿。注射后不久,我感觉心慌加剧、全身无力。

  2月1日,我再也无法忍受折磨,到航空工业医院就医,经血常规化验结果显示,体内的钾含量低于正常值。医生告知我主要是由于排尿量过大造成低钾,致使我头脑麻木、半身无力。同时医生还建议我到宣武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经宣武医院检查,医生告知我,头孢针应皮试后才能注射,而且我所注射的剂量过大。至今,我仍然未能痊愈,一直在服药治疗。同时,心慌、易怒、情绪不稳定等症状时时困扰着我。

  事后,我向朝阳区卫生监督所进行举报,得知张女士没有医师资格证,诊所也没有营业执照,完全是非法行医。

  于小姐认为,由于张女士的非法行医,导致其身体及精神遭受极大的破坏,至今无法正常工作。张女士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身体健康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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