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09/6/30 15:59:29 点击数:
导读:中国法院网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积极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审判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巡…

中国法院网讯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积极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审判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切实方便群众诉讼。2009年1—6月份,该院共开展巡回办案活动32次,受理案件58件,审结56件,其中调解或调解后撤诉的53件,当庭兑现率达9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积极探索固定巡回审判点与流动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对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积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场执行给付。将审判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集贸市场,在群众的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使巡回审判成为法制宣传、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件,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基层干部以及周边村民旁听案件审理,通过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让广大基层群众对庭审全过程看得见、听得懂、评判得准,真正使巡回审判活动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的过程,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

    该院林业庭针对森林失火案件多为农民在承包地中烧草堆肥的习惯所致,将多起失火案件的开庭地点设在被告人所在村组,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教育当地老百姓摒弃陋习,杜绝野外用火,避免森林火灾,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欢迎和好评。

    该院良田法庭针对赡养、抚养、扶养、相邻纠纷等类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对困难当事人进行帮助,以实际行动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该庭在良田镇塘了坪村审理七旬老人杨满运的赡养纠纷时,老人的两个儿子竟然为了母亲的30元电费由谁承担争执不休,见此情景,承办法官李浩凌当场拿出30元交给老人,在场群众无不被法官的行为所打动。老人的小儿子敲着自己的脑袋无比悔恨地说,自已简直不是人,深深伤害了辛苦养育自己成人的母亲的心,他表示,今后不管生活有多困难,他都会把老人照顾好。该案调解结案后,老人的家人都不约而同地含泪向法官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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