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母亲河 ——举报污染黄河英雄疑被报复投进大牢

  发布时间:2017/7/25 15:27:00 点击数:
导读:空气和水是人赖以生存的三大要素之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下重拳治理雾霾,而一些利欲熏心的人(甚至地方政府)却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放任、纵容、包庇企业大肆排污,甚至涉嫌动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

空气和水是人赖以生存的三大要素之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下重拳治理雾霾,而一些利欲熏心的人(甚至地方政府)却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放任、纵容、包庇企业大肆排污,甚至涉嫌动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举报污染黄河的英雄,使人不禁悲叹:拿什么拯救你——我的母亲河?

本案相关事实

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纳税超亿元,是武陟县纳税大户,武涉县广源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纸业”)和武涉县智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辉科技”)是其下属分厂。


广源纸业与湖南亚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亚帝”,原在湖南株洲,因为环保问题搬至湘乡,又因环保问题多次被限制生产,2014年5月因发生群体事件关闭)在厂区合作建设造纸用染料结晶紫内酯厂,约在2014年6月建成投产。


2014年7月张**发现广源纸业非法生产化学品、以及有严重的毒废气直排、毒废水地下渗透、毒废渣在厂区内掩埋等严重环保违法行为,开始了举报之路。


2014年9月,武陟县政府市长信箱对举报网上回复:县安监局要求整改,县环保局确认未批先建,要求补办手续。


2014年10月,武陟县环保局作出武环保【2014】51号文,对广源纸业厂内的智辉科技象征性罚款2万元。广源纸业、智辉科技继续大肆排放。后因举报太多(由于排放严重,武陟地区的雾霾极为严重,还有很多当地群众举报),企业不再把毒废渣埋在厂区,而是偷埋到附近农田里

泄洪沟和灌区附近倾倒有毒废渣照片



2015年1月焦作环保局出具行政处罚书(焦环罚【2015】6、7号),但没有严格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和排污继续,张**也继续向环保部和河南省政府在内的相关部门举报。


2015年4月15日上午,张**偶然发现广源纸业竟将废渣倾倒在泄洪沟里,就立刻拍照保存证据,并向环保部门举报。广源纸业获知后当天就将废渣拉走清空。在他们转运时,张**打焦作12369和省12369举报,并报警。第二天警方回复说他们出警了,没有看见车辆运输。张**后将该情况举报到了市里和省里,后惊动了环保部。武陟县调查后将责任定到搞运输的马臣平身上,认为是马臣平私自倾倒,罚款2万元了事。


2015年5月24日,武陟县环保局出具了广源纸业的固废可以做肥料的意见。在此之后两个企业继续非法生产,废气直排,废渣改为在锅炉里焚烧,烧剩的废渣和其他造纸废料在厂区埋掉,现在厂区应埋有几千吨有毒废物,隐患极大


张**继续举报。2016年4月28日,环保部再次对涉案化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智辉科技不仅违法生产造纸化工品,还生产剧毒药品,于是责令停产并拆除设备。智辉科技拆除了一部分设备,但东南边污染极大的染料车间未被发现,在检查组走后继续违法生产


2016年11月,两企业又把生产搬回到广源纸业(曾搬至江河老厂),采用的排污方式和以前一样。另外,广源纸业和湖南亚帝于2016年5月31日在焦作市中站区又投资成立了焦作市江胜化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也被举报,并得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重视。


武陟县动用刑事手段   

2016年5月份左右,也就是智辉科技被查、部分设备被捣毁的当口,武陟县公安局派人到上海找过张**,当时张**在外地出差,答复说等他回上海再碰面,对方说算了,心照不宣吧。

2017年3月21日,张**朋友打电话说有河南的公安找他。第二天,上海南翔派出所的片警打电话给张**,问河南的公安找他,是什么事情。之后河南公安给张**打电话,张**约他们到南翔派出所。大概六点五十左右,武陟县刑警大队两名干警过来,先是对张**以证人身份询问,张**就把举报的经过如实讲了。大概在晚上十点左右,对张**宣布变更措施为传唤,在派出所折腾到夜里一点左右,也没有地方睡觉。23号早上十点钟左右,对张**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随后张**被押送关押在武陟县看守所至今。


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律师会见情况   

武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拒绝律师会见出具一份“情况说明”:“我局刑警大队在办理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损害商业信誉一案时,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抓获。现张**聘请的律师系张**所在上海**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而另一犯罪嫌疑人郑斌与上海**生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老板系亲戚关系。为防止串供等影响侦查的情况发生,现请武陟县看守所暂缓办理张**律师的提审手续。武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2017.3.27(章)”。并在该说明备注告知:306监室张**禁止律师会见”——字迹均为手写。


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主任周小羊律师接受张**妻子委托,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申请会见。武陟县看守所人员告知刑警大队通知该案件不让律师会见。周律师赶到县公安局,一位女领导了解情况后,电话协调安排会见。


张**陈述,刑警大队讯问的主要内容是问张**是受谁指使举报的。周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但至今武陟县刑警大队没有告知是否准许取保候审。4月5日下午联系到办案干警,告知不知道,并且说律师无权知晓。


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意见

1

 张**的举报行为有功无过。

《环保法》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相关公司的排污行为极其严重,所排放的气体不仅有害,而且有毒,是当地雾霾的重要元凶。其乱埋乱倒废渣的行为会严重污染地下水资源,将废渣废液倾倒在泄洪沟(边上就是灌区),一旦随雨水流泻出去,将直接毒害污染母亲河——黄河的水质安全。张**的不懈举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排污,据称武陟的空气比前两年好很多,废渣废液的乱埋乱倒也有一定程度的收敛。所以,张**是真正的环保英雄,而非罪犯。


2

当地政府应当存在放任、纵容、包庇企业排污的嫌疑。《中国环境报》7月1日的报道印证张**举报属实,但武陟县之后的处理结果明显避重就轻(偷埋地点约3米深、5米宽、长超过500米,倾倒填埋了近千吨毒废物,怎么可能是马臣平一个人干的?广源纸业和智辉科技不顾督查,继续违法生产的情况一直被举报,非法生产、非法排污在武陟也是人所共知的事;排污工厂每天灯火通明,机器隆隆,怎么就会一直发现不了?埋废渣的事实从谷歌地球上都可以看到,广源纸业厂区空地的颜色明显不同,为何不能彻底查处?)显然存在欺瞒和误导环保部的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情况公示公告(十五)中14的信息印证:江河纸业下属的工厂在被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华北环保督查中心和河南省环保厅督办检查之后,并没有就此停止违法行为,而是将化工厂又搬迁到江河纸业的老工厂最后一排车间里继续非法生产,继续违法处置化工废渣,污染毒坏水源,他们把生产废渣掺到煤里面烧掉,大量排放有毒气体——焦作市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信访部门曾回复说(WT20160015056):武陟科美特材料有限公司(突然冒出来的主体),年产1000吨造纸辅料项目属允许类,于2014年12月通过发改委备案(项目编号:豫交武陟制造【2014】04516),且建成投产于2015年1月1日前,而且已经于1月30日公示。但上述信息举报人未查询到。并且工商登记显示武陟科美特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才成立,怎么可能在两年前就通过发改委备案?

3






涉案公司未批先建先产、严重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也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构成污染环境罪。
当地主管机关和相关职权部门应追究涉案公司的污染环境行为,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追责。


4

武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情况说明”对律师依法会见人为设置障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嫌疑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情况说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周律师也曾说明不是那个公司的法律顾问,但依然不被允许会见。另,办案机关对取保候审申请是否准许应限期答复,武陟县刑警大队拒绝答复,并说律师无权知晓实为荒唐。


5

对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为由进行刑拘疑为打击报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武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称:“我局刑警大队在办理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损害商业信誉一案时……”及“张**陈述,刑警大队讯问的主要内容是问张**是受谁指使举报的”说明本案被害人即为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而张**举报该公司下属工厂非法生产化学品、严重污染环境的事实已经被环保部等官方证实,涉案公司也被多轮处罚,说明张**的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即使稍有瑕疵,也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致。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环境污染治理都十分重视,各国对减少碳排放、降低温室效应也投入巨大,我们呼吁有关政府部门不要阳奉阴违,逆潮流而动,如果仅因为当事人举报环境污染而没有其他证据,应尽快撤销案件,还当事人以自由和清白;如一意孤行,必将陷自己于不义和被动,最终可能会牵扯更多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张**对被刑拘十分困惑:如果举报污染空气和水构成犯罪,他为什么要拯救黄河?如果当地公安、政府纵容、包庇企业排污,他凭什么拯救黄河?如果法律对此无能无力,他又拿什么拯救黄河?


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呼吁:

保卫黄河!保卫空气!

就是保卫我们的健康和生命!




辩护邦由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创建,关注刑事热点事件,交流刑事辩护经验,展望刑事实务前沿。致力于做长三角最好的刑辩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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