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苏州大学首届刑辩研修班之雷建昌:《庭审实质化背景下法庭质证的技巧与方法》

  发布时间:2018/3/30 11:31:27 点击数:
导读:雷建昌,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成都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具有二十多年的检察机关工作经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对庭审的质证环节更是有着十分深刻的见解。

初春苏州的午后,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学员们在经过中午短暂的休息之后,又回到了东吴大讲堂,开始了下午由雷建昌老师带来的《庭审实质化背景下法庭质证的技巧与方法》课程。

雷建昌,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成都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具有二十多年的检察机关工作经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对庭审的质证环节更是有着十分深刻的见解。

课程刚开始,雷建昌老师幽默诙谐、平易近人的开场白马上就打消了学员们午后上课的倦意,点燃了课堂的热情。首先,雷老师通过一个具体的盗窃案例引入,证据材料为一份盗窃案件中对于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意见书。随后针对这份鉴定书,学员们争先恐后地发表自己的质证意见,场面十分热烈。紧接着,雷建昌又向学员们播放了成都在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一段庭审质证实况视频,并简要评价了在本案中辩护人的质证表现。从鲜活的例子当中,雷检察长再次强调了在当今庭审实质化的背景之下,辩护律师在质证环节当中大有可为,并提出了诸如“刑辩律师为质证而生”、“质你所疑的,证你所要的”的精辟论断。

随后,在课程的核心部分,雷老师通过三部分展开:第一部分,雷老师带学员们进行了质证知识储备的回顾,主要集中在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上。雷老师指出,多数刑辩律师在庭审质证中都会围绕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辩护,但是法官在认证的过程中往往会更加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因此辩护人应当在辩护中对证据的真实性更多地加以关注。第二部分,雷老师向广大学员讲解了寻找证据疑点的方法。雷老师指出,把握证据来源真实性是质证中最为常见的方法,由此为基础,雷老师将证据分为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两大类,以《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依据,结合自身在办案过程中亲身经历的生动案例,雷老师分别展开论述了多种找到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的方法。在言词证据中,雷老师简单介绍了寻找互相矛盾、寻找自相矛盾、交叉询问这三种基本方法;而在实物证据中,雷老师对如何审视鉴定的科学性等具体问题进行十分详细具体的介绍,对于辩护律师在质证环节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令在座的每一位学员都感到受益匪浅。

最后,雷老师对今天自己所分享的内容作了简单的总结,并抛砖引玉地向学员们提出了更多在庭审质证环节中需要思考的问题。下午三个多小时的课程虽然短暂,但是雷老师带来的庭审质证技巧干货满满,雷老师个人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展现出的不仅是渊博的刑事法律学识,更是卓越法律人的人格魅力,掌声雷动中,在座的每一位学员都为雷老师的精彩授课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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