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成员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10/24 11:00:38 点击数:
导读:他们分别来自江苏、黑龙江、安徽、湖南等地;他们的文化水平除一人是高中文化,其余是初中甚至小学毕业;他们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暴力殴打、威逼、利诱等手段垄断了常熟肉联厂的猪头和猪尾巴生意;他们迫使常熟肉联厂

他们分别来自江苏、黑龙江、安徽、湖南等地;他们的文化水平除一人是高中文化,其余是初中甚至小学毕业;他们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暴力殴打、威逼、利诱等手段垄断了常熟肉联厂的猪头和猪尾巴生意;他们迫使常熟肉联厂的七家猪肉经营户与其定下“猪肉联盟协议”,控制肉联厂生猪屠宰数量来抬高猪肉价格……

    利益驱使 成立团伙

  根据常熟市有关部门的统计,2007年度,常熟市肉联厂占常熟全市生猪屠杀量的38%。常熟市肉联厂共有八个门市部,除第八个门市部由肉联厂的四个老职工经营外,其余7个门市部分别由赵从飞、唐亚飞、韦军、李涛、彭金财、王明桥、周国元承包经营,门市部承包经营户人俗称“门主”。门主负责收购生猪、宰杀后批发给零售经营商户(俗称“小刀手”)予以零售。常熟市肉联厂与上述7个门主订立有承包协议,要求每个门主屠杀量不少于每月2000头。赵建新经营猪头生意,负责收购后至其加工场分割后分类出售。

  2007年春节后,赵建新知道崔昊是“混社会”的,就叫崔昊跟着他、帮他办事。为了能够垄断肉联厂的猪头市场,赵建新安排崔昊为其找“看猪头”的人,标准是要年纪轻的,能打架的,要摆得出的,以扩充自己的实力,震慑住“门主”、吓唬住“小刀手”。崔昊先后找到高鹏、陶志等一帮人跟着赵建新,为其办事。赵建新按月给高鹏等人发工资、伙食费、统一安排住宿,制定工作制度,并根据猪头、猪肉生意的情况发奖金。赵建新还给崔昊、陶志等人配备了对讲机,进行现代化运作。为了使“门主”、“小刀手”等普通市民对其有惧怕心理,赵建新吩咐高鹏等“小弟”剃成光头、文身、衣着前卫。看着自己“兵强马壮”,赵建新狂妄地对“小弟”们说:“你们以后出了事被抓了,你们吃一年的官司我给你们家里人10万元。 ”

  这样就逐步形成以赵建新为核心指挥者,崔昊为中间指挥层,毕建军、于海龙、陶志、花小虎、高鹏为骨干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集团成员间又有一定的组织纪律。

    暴力手段 垄断市场

  赵建新强迫“门主”以4.5元/斤,明显低于周边市场的价格将猪头独自向其出售,如果“门主”们不同意,赵建新就板起面孔,立刻露出了混社会的模样,并把高鹏等“小弟”都叫了过来,警告“门主”们,“可不要不识相”。“门主”们都很担心,不敢得罪赵建新。于是,七个“门主”都在这种心理威胁下只得同意赵建新的强买。赵建新特别交代高鹏等“看猪头”的“小弟”,要看好猪头数量,看好各“门主”,不让“门主”将猪头卖给别人,不允许“小刀手”从门主那里直接买猪头,要买只能从赵建新手中以5.8-6元/斤的高价买进,“小刀手”要是不听,高鹏等人就要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在暴力、威胁之下,“门主”和“小刀手”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利益,赵建新一伙很快垄断常熟肉联厂内的猪头交易。之后,该组织还垄断经营了常熟市肉联厂的猪尾巴买卖。

    “猪肉联盟” 哄抬肉价

  2007年4月以来,赵建新又对常熟肉联厂的七家“门主”提出“猪肉联盟协议”,猪肉价格都要他赵建新说了算。在市场经济的面前,“门主”们自然是不愿意。赵建新不断带领手下的“小弟”采用暴力手段殴打、威逼这些“门主”,甚至许诺“跟着他做,肯定让你赚钱”来利诱七家“门主”。见“门主”们不为所动,他居然找到“门主”唐亚飞还在学校上学的孩子,专门在放学路上拦下孩子,将其殴打了一顿。

  7月,无奈之下的七个“门主”与赵建新在常熟某酒店一起达成“猪肉联盟协议”。赵建新开始通过控制肉联厂生猪屠宰数量的方式,来抬高猪肉价格。赵建新作为“联盟”的第八方,负责外围工作,包括将“小刀手”赶到肉联厂拿肉,赵建新声称“如果有什么事,由他出面摆平”。此外,赵建新等人还负责“监督”协议的执行,如果哪个“门主”违反协议,由“第八方”负责惩罚。“联盟”成立后,赵建新指使崔昊、毕建军纠集于海龙、花小虎、陶志、高鹏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猪肉经营批发户必须到常熟肉联厂采购猪肉。赵建新强迫猪肉经营户从每头宰杀的生猪中抽取20元,赵建新等人从中的非法抽成获利。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赵建新等人从垄断常熟猪肉市场中,获取高额非法利益,仅2007年8月份就非法抽取23万余元人民币,该组织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人民币。

    团伙伏法 大快人心

  以赵建新为首的犯罪集团称霸一方,在一定程度上对常熟市的猪肉、猪头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的局面,严重破坏了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

  常熟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的报案后立案侦查,经初查后于2007年9月12日将崔昊、于海龙、陶志、顾绍绅抓获。次日,又将正在赌博的赵建新、毕建军、花小虎、徐要武抓获。2007年10月9日,高鹏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路警方抓获。

  赵建新一伙被抓后,常熟的猪肉市场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猪肉价格也出现下调。

    案件记录 累累罪行

  自2007年3月以来,常州人赵建新为了垄断常熟的猪肉市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一个以他为首要分子,崔昊、毕建军、于海龙、陶志、花小虎、高鹏为骨干的10余人的犯罪集团。

  为了达到自己称霸常熟猪肉市场的目的,赵建新指示其手下的“小弟”,通过暴力手段犯下了种种罪行:

  2007年4月4日下午,因生猪屠宰户唐亚飞不愿签订“猪肉联盟”协议,赵建新、毕建军预谋后,指使花小虎等人在常熟肉联厂附近对唐亚飞的儿子唐某通过打耳光等手段进行殴打,逼迫唐亚飞就范。 2007年4月份左右某日夜,顾绍绅发现猪肉经营户曹某未经其同意直接到肉联厂6号门割了一只猪鼻子,即伙同他人对曹某拳打脚踢。 2007年6月一天凌晨,受赵建新指使于海龙、陶志等人采用打耳光、语言威胁等方式,威逼“小刀手”刘某到无锡安镇采购猪肉。 2007年7月19日凌晨,因陶志等人在收购猪尾巴时与屠宰经营户李某发生冲突,崔昊接到陶志汇报后纠集毕建军、于海龙等十多人,至常熟肉联厂内,采用拳打脚踢等手段对经营户李某的帮工谢某、李某等人实施殴打。 2007年8月18日凌晨,为达到垄断常熟猪肉市场,排挤竞争对手陈某的目的,在赵建新的授意下,崔昊、毕建军、陶志、于海龙、花小虎等人经预谋后,由花小虎纠集数人在常熟丰乐桥菜场持铁棍等工具将猪肉经营户陈某运输猪肉的货车砸坏,被毁财物价值人民币1440元。

    ……

  “多行不义必自毙”,在常熟法院长达33页之多的判决书上,赵建新等8人犯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和赌博罪,被判处8年6个月至2年6个月等不同刑期。(韩小强 孔维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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