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的收费

  发布时间:2007/3/12 20:34:49 点击数:
导读: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2007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原“一费制”规定的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消有关收费项目后,相应的…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2007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原“一费制”规定的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消有关收费项目后,相应的合理支出应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并由财政部门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农村范围系指各县(市、区)及省辖市市区范围内农村乡镇(街道)。

物价等部门还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行为作了规范,严禁学校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学校应向学生开放微机房等活动场所,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学校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必须遵循非营利的原则。 新华网 ruanzhuolin

上一篇:人与猪的对白 下一篇:肖扬表示最高法将出台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