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倒出了祸

  发布时间:2007/3/17 20:05:13 点击数:
导读:[内容速览]四川省都江堰市3岁的小男孩志兴被一辆奔驰车撞倒,司机却向后倒车再一次从孩子身上碾压过去,造成小志兴死亡。事后,公安机关认定司机倒车是为了把小志兴从车轮下取出,并非二次碾压。但死者家属却对这种说…
 [内容速览]四川省都江堰市3岁的小男孩志兴被一辆奔驰车撞倒,司机却向后倒车再一次从孩子身上碾压过去,造成小志兴死亡。事后,公安机关认定司机倒车是为了把小志兴从车轮下取出,并非二次碾压。但死者家属却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

    2006年的12月20日,四川省都江堰市发生了一车祸,一个小男孩儿被一辆奔驰车碾轧致死。出事的孩子叫志兴,这个3岁的孩子还没来得及认识这个世界就匆匆地离去了,这场意外发生在当地国堰宾馆的院内。当天,小志兴的亲戚在宾馆里办60大寿。兰远丽是志兴的小姨,当天她带着小志兴在宾馆外玩了一会儿准备回到宾馆,两人一前一后沿着大楼前的坡道往回走。这时,一辆重庆车牌的奔驰车正好从坡道上面开下来,就一眨眼的工夫,兰远丽身后不到两米的小志兴就被卷进了车轮下面。

    兰远丽说,自己看到孩子被压在车子的左前轮下动弹不得,急忙叫司机停车。此时司机在下车看了车轮下的小志兴之后又回到了车上,做出了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司机发动汽车后又向后倒车,再一次从孩子身上轧了过去。当时目击群众在现场拍摄下录像,只见小志兴的血迹顺着坡道流了有5米长。闻讯赶来的父母看到这样的场景,当场瘫倒在地。

    就这样,一个整天围着父母喊爸爸叫妈妈,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在一瞬间就消失了,再也不会回来了。父亲刘家禄在孩子出生时就开始记录孩子的一言一行,本来打算记到18岁,可是才过了仅仅3年,这本日记就再也记不下去了。失去了孩子,小志兴的父母整天都沉浸在那种不能接受现实的情绪中。深夜,两人默默相对,除了流泪似乎什么都做不了,当他们从这种情绪中走出来时,又陷入到了另一种折磨之中,他们把所有怨恨都归结到那个司机身上。

    开奔驰车的人名叫彭永生,是重庆博赛矿业集团阿坝铝厂的司机。在事故发生后,他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没能够采访到他。不过有现场目击者向记者证实,司机在得知小志兴被轧在车轮下之后进行了倒车,使车轮又从小志兴的身上轧了一次。司机的倒车行为一经证实,就立刻在孩子的家长当地的群众和媒体之间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人们纷纷把指责的矛头指向司机,而就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小志兴的家人就变得越来越激愤了,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儿子讨回公道。

    事故发生后,当地媒体也将死者家属的这种说法报道出来,说这是一起二次碾轧的事故。针对这样的报道,司机所在单位召开新闻媒体见面会,说司机这么做是为了救人,是为了把车从孩子身上退出来。但这个说法马上遭到志兴家人的反驳。目睹整个事故过程的兰远丽告诉记者,司机第一次下车查看的时候,孩子身上没有血迹,而是倒车之后她才看到小志兴有血流出来,因此司机倒车的行为才是致命的伤害。

    司机为何在撞人之后采取了倒车的举动?记者也对许多开车的老司机随机进行了采访。大多数人认为倒车是因为撞人之后司机慌了手脚,采取措施不当的后果。

    这个案子发生的时间是在午饭以后,发生的地点是在酒店门前,而且周围还有酒店的保安,更重要的是周围还有这个孩子的小姨。在这样的情况下,难道一个司机敢于故意对一个车轮下的孩子进行二次碾轧吗?到底最后这个事情如何定性?发言权在当地的公安机关手上。为了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我们来到了都江堰市公安局,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就这个案件所有应对媒体的采访都由他们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来负责。

    记者赶到成都市公安局,得知由于此事受到众多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公安局决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的相关情况。事故发生后,警方立即对司机的血液酒精遗存浓度进行化验,检测出他出事前喝过酒。同时法医也鉴定出小志兴是被碾轧致死。对于大家最为关注的司机倒车的动机,警方给出了这样的结论,司机倒车是为了把小志兴从车轮下取出。而在整个发布会上,公安机关反复强调司机虽然倒车了,但并非二次碾轧。

    警方还做了一个现场演示来说明汽车没有对小志兴进行二次碾轧。这一说法让小志兴的家人感到很不能理解,因为孩子的小姨兰远丽一直说车是从孩子身上倒下来的,他们甚至还买了汽车模型,让兰远丽也做一次演示。小志兴的父亲说,虽然这样对自己和孩子的母亲来说是很残忍的,但为了弄清楚事实真相,他们什么都可以忍受。

    兰远丽边演示边说,当时车轮是卡在孩子的颈部,孩子的面部是侧向车轮子,司机倒车的时候直接从孩子的右肩轧到左腿,他们不明白公安机关是根据什么做出的结论。小志兴的家人说,不光是孩子的小姨这样说,当时媒体采访宾馆保安时,保安也是说车是从孩子身体上退下来的,而且有目击者拍摄的事故后的现场,有人也这样议论过。

    警方究竟是根据什么确定倒车没有造成二次碾轧?他们对兰远丽等目击证人说法又是怎么看的?目前警方没有给出答案,不过警方对此案的定性是过失致人死亡,目前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检察院也对他进行了正式逮捕。

    在刘家禄为小志兴写的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话:“儿子,在很多时候我感觉到你明白了一些事物。譬如对前面那条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你会去指,你对新鲜事物的热爱可以从你闪亮的眸子中看到。”不过刘家禄没有想到儿子竟会惨死在自己最喜爱的汽车之下,他希望能还给这个已经离开世上的孩子一个真相。

    主持人:余老师,在这个事情出来之后有一些媒体用到了一个词,叫二次碾轧。二次碾轧这个词究竟是不是一个法律术语?

    余凌云:二次碾轧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它只是对一种事实的描述。也就是说二次碾轧是说第一次碾轧完以后,第二次在倒车的时候又重新碾了一下,如果存在这种情况的话,事实上存在的二次碾轧问题。

    主持人:这个事件假设存在二次碾轧,接着往下发展还会有什么样的可能性?

    余凌云:我们就要进一步去判断司机的主观心态,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如果要是故意的话,那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的问题。如果要是过失的话,就涉嫌交通肇事罪。

    主持人:在公安机关对事件所做出来的调查结果当中强调了一点,就是司机是酒后驾驶。余凌云:在法律上构成违法行为的酒后(驾驶)是指每100毫升(血液)里有20毫克

    以上的酒精含量,酒后驾车要进行处罚的。对于这个肇事司机进行鉴定的时候,他没有达到20(毫克),是19.64(毫克),所以从法律上来讲他不会因为酒后驾车而受到处罚。但是你饮酒以后毕竟是对你自己控制能力、判断力造成一定影响。

    主持人: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警方和死者家属在是否是二次碾轧这个问题上双方的意见不一致。

    余凌云:我觉得在这个争论里头可能有一个概念的混淆问题,二次碾轧就是故意的,要是故意的话就是故意杀人。二次碾轧作为一个客观事实它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司机主观上不一定是故意的,所以把这个问题要分开的话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警方在做展示的时候把那个人的形状用一个球来代替,但是我们知道人不是球形的。我非常欣赏的就是公安机关它采取新闻发布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既然媒体和当事人家属对于这个问题都是有疑义的,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在这个问题上进一步去调查,去发现案件的事实真相,给当事人一个有说服力的责任认定。

    主持人:对于司机行为的真正动机我们作为媒体不能草率地下定论,一切都有待于当地公安机关对事实的谨慎认定,所以我们也希望在下一步能够有更全面的调查,能够有更详细的事件信息向公众公布,而我们也和大家一起会继续关注案件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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