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题材电视剧《逐日英雄》编剧告摄制单位侵权
发布时间:2007/10/28 11:13:19 点击数:
导读:资料图片中国法院网讯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抗战题材电视剧《逐日英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李先生认为该剧的联合摄制单位北京超越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
资料图片 |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抗战题材电视剧《逐日英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李先生认为该剧的联合摄制单位北京超越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军区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以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单位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侵犯了原告对该剧享有的编剧著作权,起诉要求三家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李先生作为《逐日英雄》一剧的编剧,认为超越星光公司和成都军区艺术中心在拍摄该剧时,并没有征得李先生的同意。而且,李先生认为新时代影音公司出版该剧同样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为此,李先生将上述三家单位共同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首席律师
某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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