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发布时间:2007/11/30 14:56:45 点击数:
导读:核心提示:周正毅案今日一审宣判,周正毅被判有期徒刑16年,但仍被香港廉政公署通缉,农凯集团被罚335万。周正毅涉嫌行贿罪等五宗罪。周正毅(资料图)东方网11月30日电今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
核心提示:周正毅案今日一审宣判,周正毅被判有期徒刑16年,但仍被香港廉政公署通缉,农凯集团被罚335万。周正毅涉嫌行贿罪等五宗罪。


周正毅(资料图)

东方网11月30日电  今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正毅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正毅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认定农凯集团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33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农凯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价值人民币127万余元、给予企业工作人员人民币40万元;为非法套取银行汇票贴现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435份,虚开税款数额12亿余元,并将部分贴现款违规用于买卖证券和进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犯罪活动。被告人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20万元;指使、伙同他人挪用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2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农凯集团构成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和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周正毅构成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鉴于周正毅具有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立功、退出所挪用资金的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民网11月30日电  周正毅今日上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处16年监禁。在香港廉政公署网站上,周正毅仍然名列被通缉人士,排名第三。

据中评网引述廉署资料报道,周正毅涉嫌与他人串谋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周正毅简介

周正毅 1961年出生于上海,小学文化

1978年—1988年 离家打工,做过会计,与妻子毛玉萍分赴日本,中国香港打工

1989年 返回上海,开设美通饭店,并经营桑拿和卡拉OK

1994年 夫妇开设“阿毛炖品”饭店

1997年 成立农凯集团,大量购买长江实业、和记黄浦等蓝筹股,获利数亿港元;收购“烂尾工程”兴业大厦、伦敦广场

2003年5月 因涉嫌操纵证券交易、虚报注册资本被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背景:上海社保案发 周正毅“二进宫”

周正毅于2004年6月被指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周正毅此后刑满,于去年5月获释。但不久上海社保案发,出狱后的周正毅一度被传在其间扮演不光彩角色,去年10月,周因涉嫌行贿被监视居住,三个月后,即今年1月21日被再度批捕。今年10月23日至26日,周正毅案在上海二中院“闭门”审理。中途因周正毅身体原因,休庭半天。

案情:虚假交易套取银行资金

相关材料显示,1999年1月起,周正毅为达到农凯集团向银行贴现融资的目的,在实际购入电解铜并全部对外销售的同时,采取在农凯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上海农凯工贸有限公司等15家关联企业及利源公司之间进行电解铜虚假交易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贴现84.22亿元。

除涉及开具虚假商业汇票的交易外,周正毅还制造巨额的虚假交易。虚构的电解铜虚假交易数额巨大,含税总交易金额高达上百亿元,税收数十亿元。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到2003年,正是周正毅“事业”的巅峰期。资金输血为他博得“上海首富”的盛名。

通过行贿套取银行资金

周正毅涉嫌贿赂有关的罪名共有二项,分别是单位行贿和行贿。

周正毅的第一个猎物是金尚高(化名)。1997年初起,他与先后担任三家交易所资金结算的负责人金尚高密谋,由金利用其负责管理所在单位“结算存量资金”的职务便利,把这部分会员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委托国债回购”为名,存入周正毅指定的券商处。一旦资金到账,再由券商暗中划转至周正毅开设的上海金凯物资实业有限公司等机构资金账户。正是通过“交易所—券商—机构”资金账户的手法,周正毅拿到了可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申购新股的资金。作为回报,周正毅一掷上百万元,给金尚高购买了杭州上城区某楼盘住房,先后赠送现金、手表等。

1999年起,周正毅直接向银行“伸手要钱”。其首先与某国有银行上海分行信贷处副处长江方圆(化名)密谋,江利用职务便利,对农凯及关联企业放松借款人资格和信用审查条件,并在贷款发放后放松资金用途的监管。周在获得贷款后,大批资金用于归还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投机以及房地产投机等。作为回报,周正毅以借款为名,送给江方圆百万现金,外加名贵手表。

第三个行贿对象也出自银行系统,是某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的戚国荣(化名)。戚国荣为周正毅提供了多种业务便利。其间,周正毅向该银行上海分行先后申请了数亿元贷款,挪作农凯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从事证券、房地产投机等。作为回报,周正毅送给戚数十万元。

羁押期间向监狱系统行贿

周正毅还涉嫌向监狱系统行贿。2003年9月5日,周正毅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于上海看守所。经与上海看守所所长黄健密谋,黄健擅自安排妻子吴伟平赴香港为周传递信件。此后,周正毅指使其姐周雅珍送给黄健夫妇20万元。今年8月10日,黄健因受贿总额45万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吴伟平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4年6月,周正毅从看守所转至提篮桥监狱。提篮桥监狱专门成立了一个四人专案组,以当时的监狱长乔利国为首,周正毅在狱中的一切事宜均由专案组处理。周正毅及其亲属通过一个上海流民打通监狱上下关节,有消息人士透露,该流民拿了周正毅1000万元,负责帮其打通关系。今年8月,专案组的俞金宝、王争鸣、傅克琥已分别因受贿被判刑2年—11年不等,乔利国目前已被停职。

被控挪用上市公司资金

周正毅的另一项罪名是,被控挪用上市公司英雄股份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间,周正毅指使农投公司委派到英雄股份担任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翟世强、陈训明等人,将英雄股份资金数亿元借给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用于收购。2003年5月,周正毅事发,收购中断,被挪用的资金至今未还。

披露:周正毅涉嫌五宗罪

周正毅案的《起诉意见书》披露,周正毅涉及五项罪名,包括农凯集团及其原法人代表周正毅的单位行贿、对企业人员行贿、虚开增值税发票三项罪名及周正毅个人行贿、挪用资金两项罪名。其中,仅虚开增值税发票一项罪名,农凯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就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向银行贴现数十亿元。除周正毅外,农凯集团还有三人被指控,分别是海鸟发展董事长唐海根、英雄股份(现名为ST丹科,600844)总经理翟世强、英雄股份财务经理陈训明。三人已于8月10日审理完毕。 (本文来源:东方网 )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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