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服刑人员获分红360万 检察机关督促追讨

  发布时间:2007/12/8 14:36:46 点击数:
导读:据《今日早报》报道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宁波石油阀门厂前任负责人马安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但马在服刑期间,仍获得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得来的股份分红,数字达360多万元。法律空白致贪污犯获分红2001年,马安定所…
 据《今日早报》报道 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宁波石油阀门厂前任负责人马安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但马在服刑期间,仍获得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得来的股份分红,数字达360多万元。

    法律空白致贪污犯获分红

    2001年,马安定所在的阀门厂转制,马安定出资49万元购买了40%的股权,他的身份由厂长变成了董事长兼总经理。

    这49万元中6万元是马安定的合法收入,其余3万元是贪污的公款,40万元是他用单位的存单进行质押,从银行贷款的。2006年10月,东窗事发,他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被判7年有期徒刑。

    判刑后,马安定非法所得的43万元都被追回了,但周围群众发现,服刑的马安定还在拿转制后的企业分红,于是再次向检察机关举报。

    检察官介入调查,但因为诉讼期限已过,并不能追回那40%的股权。按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身份的取消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法律空白使马安定靠这笔股权,在监狱里照样获得分红。

    检察院督促管理部门堵漏

    “他这些股权明明是非法所得,怎么还可以享受分红?”许多老百姓在举报中都道出这样的疑惑。

    面对这个难题,检察院工作人员想到打民事官司的方法。

    前天,记者从宁波市检察院了解到,为堵住这种国有资产变相流失,检察机关已督促该国有资产的上级管理部门———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公司和马安定打民事官司,追回这部分资产。这样的追讨方式在宁波还是首次。

    10月8日,工贸公司以公司名义将马安定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定马安定返还非法侵占的收益361.569万元。

    宁波市海曙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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