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旧村改造曝出阴阳合同数额相差近一倍
旧县村与开发商合作进行旧村改造,两份协议中的补偿金数额相差4000万。
京华时报8月26日报道 昌平区旧县村与开发商合作进行旧村改造,承诺的村民新居没见影儿,土地上却建成了豪华别墅对外销售。在维权过程中,村民们追查出村委会、开发商签订的“阴阳
旧村改造公示“阳合同”
8月25日晚,旧县村村委会4位主要负责人来到本报报社,“我们村出了新鲜事,一个旧村改造,冒出3个合同来。”负责人王先生对记者说。
据了解,2003年上半年开始,汇超
旧县村公告栏曾张贴村委会与开发商签下的“旧村改造委托开发合同”:旧县村提供给开发商1820亩土地,后者支付旧县村6000万元的“综合征地补偿费”,并先给旧县村建造62500平方米的新村
2005年,旧村改造工程开始动工。“可现在呢,给我们村民建的房子没看着,开发商倒搞起了豪华别墅,都卖出去了。”村民李先生说。
如今的旧县村,村西盖起了大片别墅,面向社会销售。售楼人员说,每栋别墅三四百平方米,售价大多超过400万元。
旧村改造最后变成了商品房开发,村民感觉“被耍了一把”。
维权追出“阴合同”
今年8月,村民们投诉到市国土局。
国土局的回复函显示,汇超房地产开发公司报批时,是以“昌平科技园配套住宅
在国土局,村民们看到了这份“征地补偿协议”。协议还是由旧县村村委会和开发商签的,其中规定,开发商征用旧县村土地689.41亩,以每亩15万元的
“1820亩和689亩,6000万和1个多亿,这数字也相差太大了。”村民李先生说。
村民们认为村委会和开发商签订了“阴阳合同”:“‘阳合同’是假的,贴出来蒙大伙儿的,他们根本就不执行;他们私下是按那个‘阴合同’走,所以藏着不敢见人。”村民王先生说。
“这后一份合同我们村委会也没有。”旧县村村委会现任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这届班子今年7月上任,可村委会的档案室里只保存着曾公示的那份合同。
“阴阳合同”上都有前任村委会主任马军的签字。马军告诉记者,2003年4月与开发商签订旧村改造协议后没几天,开发商又来找他在一个征地补偿协议上签字,“他们说是为了报批的需要,我看这第二个合同对村民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就签了。”对于其他情况,马军说,都是镇里做的主,他不清楚。
开发商称为报批补合同
“阴阳合同”引起村民很大不满,全村1000多村民联名,找城南街道办事处讨说法。
城南街道办事处现任干部、原昌平镇政府开发办负责人杨先生向记者表示,签下第二份协议,是为了报批的需要,因为当初的合同不够规范。至于具体情况,他拒绝透露。
作为开发商,汇超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业部总
邓若愚还称,他们公司在旧县村的实际占地只是第二份合同规定的680来亩,因为其余用地的报批手续没办妥。村民的回迁楼至今未建,也是这个原因。
“阴合同”有两份
旧县村现任村委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在今年7月,开发商确实完成了旧县村村民的安置。“可他们解释不通,我这儿还有第三个合同呢!”
据介绍,8月8日,城南街道办事处召集旧县村委会干部开会,会议主持者还特地在会上宣读那份被村民称为“阴合同”的“征地补偿协议”。
“他念着念着,我就觉得不对,因为和我手头这个对不上……”王先生说,他当时要过被宣读的协议一对照,“两个还不一样,又冒出一个版本的合同来!”王先生说。
记者看到了这份在城南街道办事处出现的“征地补偿协议”。该协议多出了有关村民回迁楼建设问题的规定:给村里建楼的费用共计9500万元,应从每亩15万元的征地补偿价格中折抵。
对此,城南街道方面给出的说法是,这份协议是在存档时弄错了。
旧县村村委会负责人王先生介绍,圈地开发后,开发商实际
某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