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发布时间:2007/9/13 15:59:38 点击数:
导读:政府定价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年内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本网北京9月12日讯记者李立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中秋、国庆期间,要增加重要商品…

政府定价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年内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本网北京9月12日讯 记者李立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中秋、国庆期间,要增加重要商品的市场投放,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各地要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措施。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适时动用生猪活体储备和冻肉储备,组织好粮油、肉禽蛋奶、蔬菜、食糖等重要商品的调运。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价格,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通知强调,要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尽快落实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切实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要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切实做好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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