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养老虎被举报 花五百万养了十年被告非法(图)

  发布时间:2007/9/5 19:24:12 点击数:
导读:■养虎人:给野保站交了钱为啥还算违法?■野保站:前任站长收保护费是个人行为,现在没有手续就是非法■律师:野保站存在过失,应该赔偿养虎人损失老虎被工作人员从农家院中抬出。《沈阳今报》 …
■养虎人:给野保站交了钱为啥还算违法?
■野保站:前任站长收保护费是个人行为,现在没有手续就是非法
■律师:野保站存在过失,应该赔偿养虎人损失


老虎被工作人员从农家院中抬出。《沈阳今报》

供图

  14日,薄宝坤私养在家中的两只大老虎搬出了沈阳虎石台镇小桥村。因非法私养老虎被公安部门取保候审的薄宝坤满面愁云地说:“这十多年我为养老虎已经投了500来万元,连价值80万的鸵鸟都喂给老虎吃了,没想到不但没获利,却落得这个下场,我真是不想活了。我交了1.5万元的费用,但证件一直没有办下来,现在怎么还说我违法……”

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前任站长唐德义不但承认了收过薄宝坤1.5万元野生动物保护费,还确定当时薄宝坤的养虎行为是合法的。对此,沈阳市野保站的解释是,唐德义已经退休了,那只是当时他的个人行为,现在薄宝坤没手续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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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养虎被村民举报

1993年,薄宝坤从于洪区“沈大东北虎繁育中心”买来一公一母两只老虎。两只老虎先后生下5个虎崽。1997年,薄宝坤将3只老虎租借给大连森林野生动物园。到2000年租期满时,薄宝坤又把4只老虎租借给怪坡的虎园。去年一只老虎死了,薄宝坤把老虎运回家制作成标本,并把虎骨封存起来。一个村民向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举报了这件事。

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刘晓强告诉记者,薄宝坤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薄宝坤已被取保候审。刘晓强认为,薄宝坤在家里私养老虎是根本行不通的,老虎容易越笼而出。私养老虎还容易导致非法买卖国家野生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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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钱还算违法养虎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确认薄宝坤养虎不合法,但该站前任站长唐德义却使“薄宝坤养虎合不合法”变得难以确认。

 薄宝坤讲,“这事也太不讲理了,我2001年交了1.5万元,但一直没有给我办手续,怎么现在就说我违法?”

野保站工作人员找到了一张2001年7月大连康达公司交费1.5万元的底单。薄宝坤说,当时他的老虎就是租给这个大连康达公司的,拿完租金后他就去交的野生动物保护费,收据写的就是大连康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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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
个人养虎究竟行不行?


 私人养虎究竟可不可以,就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总局动物处的王处长。

 他说,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私人养虎,只要是个人具备足够的场地、笼舍和技术条件,在办理完繁殖饲养野生动物许可证后,并能切实保证虎源清楚的情况下是可以私人养虎。

 但辽宁省林业厅因为曾经连续发生几起老虎伤人事件,2001年曾规定在辽宁禁止私人养虎。

当事人疑问
禁止私养虎为何收钱?


薄宝坤直到老虎被沈阳市野保站暂扣,才知道自己养虎不合法。他有四个疑问:既然2001年开始辽宁省禁止私人养虎,那么当时的唐德义站长为什么收了他1.5万元的野生动物保护费;为什么野保站收完钱后却不给办理许可证;从2001年开始,野保站已经知道不准私人养虎,为什么还帮助其联系把虎租给沈阳和大连的虎园,而且生小虎时还派来人查看,并没告之其不能养虎;前任站长确定其养虎合法,但现在工作人员却确定他非法养虎。他到底听谁的?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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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野保站存在过失


针对薄宝坤的四个疑问,记者采访了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的李振革律师。李律师认为,从2001年开始,沈阳市野保站明知不允许私人养虎的情况却收取了薄宝坤的1.5万元费用,而且不给其办证,不告之不准私人养虎的规定。沈阳市野保站本身存在着过失,其过失也导致了薄宝坤如今的巨大损失,所以野保站应该给薄宝坤一定的补偿。

至于现任工作人员所说的“唐德义当时收费是个人行为”,李振革律师认为这个说法不成立。当时唐德义是站长,所以他的行为就是野生动物保护站的行为,造成了后果由保护站承担。(《沈阳今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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