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ATM机出错疯狂转账225万被判刑七年
核心提示:浙江宁波一对兄弟在鄞州古林镇一个银行ATM机转账时,趁机器出现故障疯狂转账225万,并取走58万元现金。昨天上午,这宗宁波“许霆”案的两名嫌犯分别被判7年和2年的有期徒刑。
北方网7月16日讯
今年3月26日,宁波市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唐氏兄弟。
昨天上午,对这个有宁波“许霆”案之称的案子,宁波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唐风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唐风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7年1月28日晚,唐风军在自动柜员机上第一次转帐时,是无意错输金额,并因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情况而转账成功,对于该笔转账金额49.49元,唐风军并无犯罪故意,不认定为盗窃犯罪。
但是后来,唐风军在非法占有故意支配下,多次实施恶意转账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犯罪,数额共计人民币225万余元;而且唐风军在转账完成后,已经实际控制并能随时取得所转帐的款项,盗窃犯罪已经既遂。
某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