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2·15”重大火灾事故责任人成昆法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8/7/29 9:04:12 点击数:
导读: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的浙江义乌“2·15”重大火灾事故责任人、义乌成帅酒店负责人成昆法,28日被义乌市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经法院查明,成帅酒店于2001年10月…

 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的浙江义乌“2·15”重大火灾事故责任人、义乌成帅酒店负责人成昆法,28日被义乌市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查明,成帅酒店于2001年10月份营业,酒店老板成昆法为了能多营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对酒店内部进行改造,将酒店三楼应急通道改置成一棋牌室,同时安装了房门,将四楼应急通道改成客房,并将后门改成窗户,又加装了防盗窗,经改造后,三楼应急通道口处的应急照明灯被隔离。且该酒店四楼未安装应急照明灯,各楼层均未安装指示标志灯,酒店消防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06年,因酒店经营需要,成昆法购置一台电脑放于总台处,用于住宿旅客信息登记与传输。但该电脑长时间处于开机状态,未确定专人负责电脑的日常维护,在电脑出现不能关机的情况下,也未引起足够重视。2008年2月15日1时50分许,该电脑主机起火,引发火灾,导致居住在该酒店三、四楼房间内11人死亡,4人受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成昆法身为酒店的经营管理者,系第一安全责任人,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疏于管理,有关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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