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上海销售主管等5人成内鬼 侵吞近10万

  发布时间:2008/8/6 16:23:40 点击数:
导读:中国法院网讯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的销售主管黄亮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合伙采用私自销售单位赠品,甚至多列王老吉饮品业务费用联手作案,侵吞公司钱款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职务…

  中国法院网讯   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的销售主管黄亮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合伙采用私自销售单位赠品,甚至多列王老吉饮品业务费用联手作案,侵吞公司钱款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黄亮等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不等的刑期。

    上述5名被告人均为上海市人,平均年龄为26.6岁,其中黄亮是公司上海办事处销售主管,刘涛是销售经理,潘峰、张延和罗庆分别为高级业务代表。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7年2月至同年9月间,他们在加多宝公司开展的促销活动中,伪造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的收货凭证向加多宝公司核销;还虚构加多宝公司与上海乐购公司之间的促销活动,以送王老吉赠品为幌子,伪造产品销售合作协议;甚至在与联华超市公司下属门店和易初莲花下属门店的促销业务中,多列促销费用以虚假的产品下属合作协议、发票向加多宝公司核销,将价值23450元的350箱王老吉饮品和核销多列的7.65万元费用予以侵吞。案发后,上述被告人均能坦白交代罪行,退缴全部赃款,弥补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考虑到这伙罪犯均系初犯,有悔罪表现,遂法院酌情作出了从轻判决。

    此外,静安法院还在审理另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罪中,罪犯孙夫也是加多宝公司上海办事处销售主管,其在2006年4月至2007年10月间,以上述同样的手段在与好德便利店、良友金伴便利连锁店业务中,侵吞公司钱款人民币达15万余元。26岁的孙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负责审理上述两起案件的静安法院刑庭审判长孙玮介绍说,同为一家生产饮料的公司竟然连续发生多起职务侵占案件,实在是令人深思这家公司在管理上肯定存在漏洞,设想一家公司办事处从销售经理到销售主管,再到高级业务代表能联手在业务交往中,用“坑、蒙、拐、骗”等手法,来“掏空”东家钱款,该行为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刑罚处罚。从这伙犯罪分子的年龄来看,都是20出头的小伙子,除了他们贪婪的本性外,又是谁给了他们这样权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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