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企业的注册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09/2/20 8:50:01 点击数:
导读: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其注册基本要求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全…

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其注册基本要求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3、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四、私营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8、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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