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于严格管理违章 高管处为交通事故担责

  发布时间:2007/6/13 18:08:05 点击数:
导读:中国法院网讯6月12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因管理不力,与肇事司机付某分别承担40%及60%的赔偿责任。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京福…
中国法院网讯 6月12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因管理不力,与肇事司机付某分别承担40%及60%的赔偿责任。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京福高速公路温沙管理处为乐温高速公路产权单位,该高速公路七里岗服务区加油站路面铺设由于天气原因延误了工期,直至高速公路开通后未能完工交付。高速公路开通后,被告付某驾驶农用车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进入乐温高速公路七里岗服务区施工。因搅拌机设在服务区北线,拖运混凝土车辆要在北线装好混凝土后再运到服务区南线铺设。服务区南北线之间有一座高架桥,供来往南北线行人及施工车辆通行。平日,拖运混凝土的车子有时走连接南北线的高架桥,有时违章直接穿过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温沙管理处路政巡查时曾发现该服务区施工车辆穿越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予以过制止和告知,但未向施工单位进行交涉,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005年11月21日18时05分,被告付某驾驶农用车从北线服务区装载混凝土穿越中央隔离栅至南线服务区施工,与曹某驾驶的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皇冠牌小车相撞,造成三死一伤,两车均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付某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曹某对此事故负次要责任。三死者死亡补偿费、安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按相关规定计算为591784.42元。

  法院认为,温沙管理处违反有关规定,准许被告付某驾驶农用车进入高速公路施工,巡查时并发现事发地段有施工车辆穿越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下,虽然对违章者给予过警告和制止,但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采取更加有效的防范措施,疏于严格管理,与该起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温沙管理处对此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被告付某与被告温沙管理处两者虽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但被告付某违章驾驶穿越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被告温沙管理处管理上的不力行为间接导致该一事故发生的损害后果,被告温沙管理处对被告付某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责任的部分应与被告付某以各自过错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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