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的程序

  发布时间:2009/2/20 8:38:42 点击数:
导读:一、办理程序  1、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企业提交材料  3、受理,外经委初审拟稿  4、报区政府审批  5、发放批复  二、申报文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二)企业董…

一、办理程序

  1、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企业提交材料

  3、受理,外经委初审拟稿

  4、报区政府审批

  5、发放批复

  二、申报文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二)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方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

  (三)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协议书

  (四)企业清算委员会名单

  (五)企业关于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情况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

  (七)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企业上月资产负债表,财产清算,债权债务人清单

  (八)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清算委托协议

  (九)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十)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十二)海关证明(无监管物品的除外)

  (十三)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一致通过,如有董事缺席委托他人签署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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