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涯网络名誉权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07/4/6 18:05:57 点击数:
导读: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向海南省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天涯公司被判赔偿原告张辅精神抚慰金3万元。前段时间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天涯公司侵害张辅名誉权事件终于告一段落。  事情…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向海南省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天涯公司被判赔偿原告张辅精神抚慰金3万元。前段时间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天涯公司侵害张辅名誉权事件终于告一段落。

    事情起源于今年6月14日,一网名为“牙疼妹妹”的作者在天涯公司设立的网站“天涯杂谈”栏目,《探索·发现》天涯人物——牙疼妹妹身份之谜内,提交了“有人在杂谈诋毁本姑娘,公安部已着手调查,后果很严重”的帖子(以下简称帖子1),帖子1上载有张辅的电话号码,以及“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有效监管,案件有望在7天内全面结案”的内容。当日23时,“牙疼妹妹”又在“侮辱本姑娘的人已调查清楚,警方正在全力缉拿”的帖子上(以下简称帖子2),将张辅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号码予以公布,并称“张辅常流窜北京、深圳,属黑户,现湖南警方正努力查办”。

    6月16日,化名“牙疼的粉丝”在网站上回复了有关张辅及其家庭成员的情况(以下简称帖子3)。上述内容发布后,被网站用户多次进行回复。自6月16日10时开始,张辅就该情况不断向天涯公司相关栏目的版主投诉。天涯公司接到投诉后,于6月16日16时对帖子1予以删除,6月16日10时对帖子2进行了删除,6月17日16时对帖子3进行了删除。根据张辅的要求,天涯公司封杀了用户“牙疼妹妹”的发言权,并于6月18日16时对《探索·发现》天涯人物——牙疼妹妹身份之谜作了限制回复。

    张辅无端被人污蔑,遂以天涯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怠于履行法定义务,致使其个人隐私以及对其进行诽谤的内容在网站上传输长达75小时,正常生活受到严重侵扰,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天涯公司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

    被告天涯公司则辩称,他们在主动发现或接到原告的投诉后已及时删除了涉及原告个人隐私的内容,原告所诉与客观事实不符,且其要求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天涯公司设立的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张辅个人信息方面的资料,是对其个人隐私权的侵犯;网站上散布的关于张辅“曾被治安拘留”等内容,则是一种诽谤他人的行为。这些信息的传播,构成了对名誉权的侵害。天涯公司作为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充分的监控管理责任,对侵权事实的形成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案件侵权情节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将赔偿金额确定为3万元。

  

编后余思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实施有效管理。鉴于网络信息具有广泛、快捷、及时、随意、互动等传播特点,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不可能事先对信息行使编辑控制权,但仍可对信息内容进行事后监控,对有害信息予以删除、修改,或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而且这种事后监控应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全面的行为,而非被动的、消极的行为。如果要求受害者投诉后,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才履行对有害信息的删除、修改之责,这无疑将受害者享有的投诉的权利,作为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应履行的一项义务来对待,对受害者显然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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